附件2
永利集团官网研究生学分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和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稳定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在读研究生。
第二条 课程考核规定
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必须经过严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课程学分计算方法,按本专业培养方案执行。课程学习学分未修满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以下简称学位论文)答辩。
第三条 研究生在读期间,除修满课程学习规定的学分以外,还需要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等内容的学分,共计不少于10学分。
第四条 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通过者,计4学分;不通过者,不计学分。开题报告不通过者不能申请中期检查。
第五条 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合格者,计3学分;不合格者,不计学分。中期检查不合格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第六条 学术活动
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活动以获取更多的科研信息,拓宽知识范围。学术活动不少于2学分。学术活动学分未修满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术活动学分规定如下:
表1 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获学分标准
序号 |
学术交流活动级别和参与程度 |
学分标准 |
1 |
参加学院、学校或省级组织的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或会议 |
0.2 学分/次 |
2 |
参加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 |
0.5 学分/次 |
3 |
在学院或学校公开组织的学术活动中作壁报展示或学术报告 |
0.5 学分/次 |
4 |
在省级学术会议上作壁报展示 |
1.0 学分/次 |
5 |
在省级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 |
1.5 学分/次 |
6 |
在全国或者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壁报展示 |
1.5 学分/次 |
7 |
在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 |
2.0 学分/次 |
注:4-7项不含学校承办的相关会议。
第七条 社会实践
研究生在读期间应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社会实践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研究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高,增强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成为一个全面发展且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社会实践学分由研究生所属学院认定。社会实践形式及学分规定如下:
表2 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获学分标准 |
社会实践形式 |
学分 |
社区义诊、中医药健康或科技知识宣讲、医院健康培训或讲座宣讲等 |
0.5 学分/半天/次 |
注:社会实践形式不包含会议志愿服务。
第八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5年7月1月起施行。《永利集团官网硕士研究生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贵中医研发〔2021〕189号)同时废止。